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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技办〔2021〕2号
淄博市技师学院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系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工作部署,有力有效治理塑料污染,发挥公共机构引领作用,带头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现就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塑料制品禁限制种类和时间
1.到2022年底,校园内全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2.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餐具。自即日起,校园内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食堂超市等场所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包括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刀、叉、塑料盒(含盖)、塑料碗(含盖)、塑料碟、塑料盘、饮料杯(含盖)等;到2022年底,食堂超市等场所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
3.减少一次性塑料用品使用。自2021年8月1日开始,食堂、超市禁止提供一次性塑料袋;到2022年底,各种服务招待、培训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
二、工作要求
1.认真组织实施。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总务处、资产管理处等部门要加强对食堂、超市监督管理,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2.积极推广替代产品。学院在会议、培训等公务活动中,要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纸袋等非塑料产品和可降解、可重复使用的绿色塑料制品。在食堂超市推广使用符合性能和食品安全要求的秸秆覆膜餐盒等生物基因产品、可降解塑料袋等替代产品,推广使用生鲜产品可降解包装袋(膜)。
3.加强宣传引导。要加大对塑料污染治理宣传教育力度,利用网站等各种媒体和主题班会等宣传塑料治理污染,营造良好氛围,教育引导师生从单位做起、从家庭做起,减少使用塑料制品。
淄博市技师学院办公室
2021年1月14日
淄博市技师学院办公室 2021年1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