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4年全国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 二级教师培训班的通知
作者:anfuquananfuquan 时间:2024-04-20 15:28:59
各相关技工院校:
为进一步加强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教师队伍建设,根据 人社部《推进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实施方案》(人社部函〔2022〕20号)文件精神,积极在全国技工院校推进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我院拟于5月下旬举办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二级教师培训班,现将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全国技工院校专业教师。
(二)报名条件:参训教师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三级一体化教师培训合格满1年;
2.参与过第一、二、三批技工院校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并承担教学工作;
3.参与过《国家技能人才培养工学一体化课程标准》开发;
4.参加过全国技工院校骨干教师能力提升培训并取得证书的教师。
交通类,二级,30人。
机械类,二级,30人。
信息类,二级,30人。
培训时间:2024年5月19日-5月27日。
报到时间:2024年5月18日。
返程时间:2024年5月28日。
(一)工学一体化学习任务分析与策划。
(二)工学一体化学习任务考核设计。
(三)工学一体化学习任务教学资源开发。
(四)工学一体化示范课设计与实施。
通过培训考核,使参训教师胜任工学一体化学习任务分 析与策划、考核设计、教学资源开发和示范课设计与实施等工作任务,达到胜任学习任务教学、考核设计分析和资源开发、教学示范的能力水平。
本次培训采取过程性和终结性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考核。其中过程性考核以学习成果及行为表现考察方式进行;终结性考核以说课方式进行。过程性考核合格的参训教师,方可参与终结性考核。参训教师过程性和终结性考核评定均达到 60 分及以上的,可视为考核通过。
对通过培训考核的参训教师统一颁发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合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