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4年全国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 三级教师培训班的通知
作者:anfuquananfuquan 时间:2024-04-20 15:29:57
各相关技工院校:
为进一步加强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教师队伍建设,根据 人社部《推进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实施方案》(人社部函〔2022〕20号)文件精神,积极在全国技工院校推进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我院拟于5月下旬举办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二级教师培训班,现将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全国技工院校承担课程教学任务的一线专业教师,具有1年以上教学经验并达到所承担工学一体化课程学习任务所需专业技能水平。
交通类,三级,30人。
机械类,三级,30人。
信息类,三级,30人。
培训时间:2024年5月20日-5月26日。
报到时间:2024年5月19日。
返程时间:2024年5月27日。
(一)工学一体化课程教学实施。
(二)工学一体化课程考核实施。
(三)教学场地和设施使用管理。
开班前由部中心从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骨干教师库中推荐2名骨干教师作为授课专家和3名骨干教师作为终结性考核专家。
本次培训采取过程性和终结性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考核。其中过程性考核以学习成果及行为表现考察方式进行;终结性考核以说课方式进行。过程性考核合格的参训教师,方可参与终结性考核。参训教师过程性和终结性考核评定均达到 60 分及以上的,可视为考核通过。
对通过培训考核的参训教师统一颁发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合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