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宣传进校园,守护青春不“毒”行 | 智能制造工程系禁毒知识宣传
作者:anfuquananfuquan 时间:2024-06-11 08:26:37
为了进一步加大校园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提高青少年自觉抵制毒品的能力,筑牢校园“防毒墙”关注青少年特殊群体,提高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智能制造工程系提出以下提醒:
毒品的定义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来确定的,刑法357条第一款规定:“本法所称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类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类药品”《禁毒法》第二条第一款也做了相似的表述。
鸦片、海洛因等阿片类、可卡因、大麻等流行较早,从植物中提炼,其中海洛因因其危害性和成瘾性,被称之为毒品之王。
主要指甲基苯丙胺等人工合成的致幻剂、兴奋剂类,典型代表有冰毒、麻古、摇头丸、K粉等。
毒品具有四个基本特征:依赖性、耐受性、非法性和危害性。
表现为一种周期性的或慢性中毒状态,需要继续使用该药方才能维持机体的基本生理活动,否则就会产生一系列机能紊乱和损害性反应(称为戒断症状或撤药反应)。
由于毒品的药物耐受性,使多数吸毒者都会经历逐步增大每次吸毒的量,缩短吸毒间隔时间,以及改吸食为静脉注射等过程。
我国法律规定,吸食毒品是违法行为,必须受到法律处罚,对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非法持有毒品,强迫他人吸毒等行为是作为犯罪而予以严惩的。
毒品的泛滥不仅对吸毒者本人,而且对其家庭、社会都产生极大的危害!毁灭自己,祸及家庭,危害社会!
一、学习禁毒知识,做到“四个牢记”
1.牢记什么是毒品。
2.牢记吸毒容易成瘾,并很难戒断。
3.牢记毒品害己、害人、害家、害国。
4.牢记种植毒品源植物、吸毒、贩毒是违法犯罪行为。
二、永远不要尝第一口
要远离毒品,必须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要牢记“吸了第一口,就没有最后一口”,要记住“吸毒有如打开地狱之门”,任何人踏进去,都如同坠入灾难深渊。所以,不论出于什么动机,不论出现什么情况,我们都要坚定地把持住自己,永远不要去尝试第一口毒品。
三、远离不健康的娱乐场所
当前社会上一部分娱乐场所管理混乱,黄、赌、毒等不良行为甚至违法犯罪活动猖獗。因此,要洁身自好,千万不要涉足那些不健康的场所。
远离毒品,共同抵制
构建无毒社会!